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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学学会下属分支机构 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1、本专委会管理办法(2002年修改件): 第一条 性质。广东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是隶属于广东社会学学会的一个专门探讨殡葬改革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于1999年12月29日成立。 第二条 宗旨。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全方位探讨殡葬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广东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尽一份社会责任,为殡葬改革社会学的建立和完善贡献一份努力。 第三条 任务。本会以殡葬改革为专业研究领域,主要任务有:1、学习、研究和宣传国家的殡葬改革政策及法规;2、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殡葬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及经营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为推进广东殡葬改革事业提供决策咨询;3、积极探讨殡葬改革的民族化、社会化、市场化和法规化问题;4、积极推进殡葬改革社会学的学科建设。 第四条 委员权利与义务。本会实行委员制。本会委员包括团体和个人委员两种形式。凡有志于殡葬改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单位和个人,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经本会秘书处报请常务委员会批准,即为本会委员。本会会员有如下权利与义务:1、团体委员有推荐本团体一人为本会常务委员的权利;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要求和批评的权利;4、有参加评选本会优秀研究成果奖、优秀团体委员奖、优秀个人委员奖及其他优秀奖的权利;5、有按要求交纳会费的义务;6、有主动承担、积极完成本会具体研究项目或本会委托的具体工作的义务;7、有维持本会团结、促进本会健康发展的义务。 第五条 组织机构。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委员会代表大会。委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其主要任务是: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2、听取审议本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选举和增减常务委员会;4、决定本会换届工作。本会的领导机构是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设机构为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5、本会定期聘请若干社会知名人士为顾问。 第六条 经费。本会自筹经费,主要来源渠道有:会员费、科研项目费、企业和社会的捐助等。 第七条附则。本章程自报广东社会学学会审查同意,并经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备案后生效,章程的解释权归本会的常务委员会,修改与终止权为本会委员会代表大会。 2、本专委会机构(1999.12—2000.2) 顾问:范英 谷文跃 章岳云(女) 主任委员:黄小玲(女) 副主任委员:李振连 范海泉 王圣先 杨光民 欧阳荣基 秘书长:李振连(兼) 副秘书长:杨晓 霍秀媚(女) 李飏(女) 3、本专委会机构(2000.3— 2004.2) 主任委员:范英(代) 副主任委员:霍秀媚(女) 欧阳荣基 李振连 范海泉 陈伟 杨光民 王勇 王圣先 秘书长:霍秀媚(兼) 副秘书长:李飏(女) 杨晓 4、本专委会机构(2004.3—): 主任委员:范英(代) 副主任委员:霍秀媚(女) 欧阳荣基 李振连 范海泉 陈伟 杨光民 顾万明 秘 书 长:霍秀媚(兼) 副秘书长:李飏(女)于卫忠 常务委员:范英 霍秀媚(女) 欧阳荣基 李振连 范海泉 陈伟 杨光民 顾万明 李飏(女) 于卫忠 黄小玲(女) 王圣先 杨晓 刘汝权 杨松(女) 茹小雯(女) 冯仿娅(女) 张广芳 陈家义 郭明 史学浩 刘小敏 王勇 文建萍(女) 钟健 冯达才 邓世献 敖带芽 马蓉蓉(女) 冼美新(女) 王东辉 董莉(女) 董玉整 周海 唐辉(女) 委员:范英 霍秀媚(女) 欧阳荣基 李振连 范海泉 陈伟 杨光民 顾万明 李飏(女) 于卫忠 黄小玲(女) 王圣先 杨晓 刘汝权 杨松(女) 茹小雯(女) 冯仿娅(女) 张广芳 陈家义 郭明 史学浩 刘小敏 王勇 文建萍(女) 钟健 冯达才 邓世献 敖带芽 马蓉蓉(女) 冼美新(女) 王东辉 董莉(女) 董玉整 周海 唐辉(女) 应立敏 黄庆明 程旭华 孙永芳(女) 邓东力 吕永 清陈方 王小丽(女) 康普 华高山 杨川 于卫国 张怡妮(女) 张力(女) 李维红(女) 唐建萍(女) 李忠兴 甄添 雁张永川 本专委会在省社科联召开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殡葬行业改革”座谈会。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殡葬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会后出版了专刊,《南方日报》等各报刊均有报道。其中,范英的《以科学发展观审视殡葬服务业的改革现状》,提出深化殡葬行业的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核心,必须坚持节源环保等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必须坚持法制轨道的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路向的观点。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加紧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法》的工作,以法制为准绳,是破解殡葬行业现存诸多问题的关键;同时认为:殡葬行业的政企不分和垄断暴利等严重现象,应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5年11月,本专委会在出版《殡葬改革社会学》一书之后,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了范英、刘小敏、董玉整主编的《更新观念、创新发展──广东社会学界多年来推进殡葬业改革开放的策应》一书,约40万字。该书的出版,对推进我国、我省殡葬行业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05年4月23──24月,本专委会在增城市举办了“殡葬业和谐发展首届高级论坛”。来自省外、省内代表约70人。会议以建构和谐社会的理论为指导,回顾我国、我省殡葬业近20多年来取得的主要成就,重要经验,存在问题以及化解问题的主要对策等。大会重申了广东社会学界以下几个重要观点:我国、我省殡葬业大部分必须逐步地转化为殡葬产业并逐步地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我省的殡葬业要打破垄断经营,走“民族化、社会化、市场化、法规化”这四化并举联动的深化改革开放之路;我国、我省殡葬业要大力提倡公办民办一起上的、经营性的森林墓园这一新型树葬形式以逐步取代现有的石料陵园、骨灰楼等其他过渡性葬式;我国、我省殡葬业应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尽量同步、与时俱进等。这次大会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近10家报刊均作了报道,《中国改革报》还以专栏形式连续编发了4期之多。本次大会还对与会论文进行了评奖活动,会后出版了大会专刊。 2006年4月11日,本专委会在省社科联召开了“殡葬业目前走势分析”座谈会。本专委会部分学者和从事殡葬行业的实际工作者共20多人与会。会议认为,“十一·五”开局之际,殡葬改革问题已列入了国家立法范围,现在殡葬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也正在进行。同时,国务院、民政部有关方面还把殡葬改革面临的紧迫问题──理顺体制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这些信息表明:我国殡葬业改革开放战略进一步明确化,有利于从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的方向迈进,有利于减少殡葬行业垄断经营和暴利经营等不公平现象。同时也表明:上述问题的逐步开展,与我们广东社会学界及国内广大热心于殡改的有识之士多年来研究和提出的那些主要问题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有关,上下的共识是今后我国、我省殡改大业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基础。这些会议的发言作了专集介绍,《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等作了报道,《亚太经济时报》发了专版。 1999年12月29日,本专委会正式成立。在成立前,从1998年起,广东社会学学会在范英会长带领下,组织调研小组,到省内基层一些重点单位实地考察,写出了省内外关于殡葬领域成就现状及主要问题的调报若干篇,并于1999年4月1日—3日,在广州召开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大型学术研讨会(与省精神文明学会联合主办)。来自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的代表和省内代表120多人,提交近百篇论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团结报》、省内各大报及省市电视台等均作了及时报道。同时,广东社会学学会范英会长等撰写的《殡葬改革社会学》一书,约25万字,已初步提出了构建社会学新的分支学科──殡葬改革社会学的基本体系。以上均为本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做了较好的舆论铺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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