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范英会长接受记者清明专访录要点
············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等
|
( 1 )
|
阴宅也应建“经济适用墓”
··························信息时报 |
( 2 )
|
专家:建议搞“经济适用墓地”
··························广州日报 |
( 3 )
|
官员:推广经济适用墓不可行
··························羊城晚报 |
( 4 )
|
谨防殡葬业成为民生保障的缺口
··························南方日报
|
( 6 )
|
殡仪馆已成腐败高危区
··························法制日报 |
( 9 )
|
殡葬暴利是一个恶毒诅咒····························羊城晚报
|
( 11 )
|
垄断与腐败是“孪生兄弟”····························广州日报
|
( 12 )
|
我省殡葬研究工作者到佛山实地调研·····························黎 明 |
( 13 )
|
我会副会长丘士杰教授不幸病逝···························本会秘书处
|
( 16 )
|
范英会长接受记者清明专访录要点
本刊记者 一 凡
【本刊讯】 2008年清明节前后,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和多家报刊,就我国殡葬业的现状问题,分别采访了范英会长,总时数近20个钟头。现将
范
教授回答记者们的主要观点简介如下:
一、我国的殡葬管理条例要修改,已经讲了六年之久,到现在还没有下文。“难产”的原因很多,去年这个
时候范
教授已在中央电视台等作了回答,这里从略。
二、我国13亿人口,死亡问题一直没有一部国家殡葬法来管,只靠那个残缺不全的管理条例,是很难管好的。近10年来,我们不停地发出呼吁,希望早些立法。
范
教授重申了这一观点。
三、殡葬业应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行业,它虽是关系到国民生死的两大难之一,但不是国民经济中的关键行业,不宜在社会公益事业的愰子下,长期搞政企合一,长期搞垄断,而应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按一定法则放手社会参与经营。
范
教授重申了这一观点。
四、今后我国殡葬行业的改革,要进行反思,着重点是真正地与社会和谐相适应,真正地回归人本。这意味着必须清理极左思潮,必须减少向来的行政强制做法,必须最大限度地增加民间的自由,必须让几千年传统的孝道和尊重往生的礼遇真正成为广大民众的心内选择与弘扬。这是非常重要的课题,不能回避的课题。
范英
教授对此作了一系列的新的阐述。
五、关于今后的葬式葬法等具体问题,
范英
教授认为应放松、放开,可以让丧家按民俗习性、个人意愿和各自的经济状态等,作多样性选择,不能以少数先进分子的认识代替绝大多数老百姓的认识,以少数先进分子的标准来要求绝大多数老百姓的诉求,尽量使绝大多数老百姓因长期推行行政强制而积聚起来的逆反心理得以逐步平和,充分体现非政治性领域的往生的民本价值取向。前述放松、放开的观点是新观点,是
范英
教授经过反思后的新观点。
六、处于殡葬管理条例未修改,国家殡葬法未出台的过渡时期,
范英
教授在重提殡葬行业出现的七大“顽症”和七种“怪论”(详见2007年清明节答中央电视台等采访录)后,对解决一些当急的问题提出了一批建议,如他多年来主张和提倡把骨灰埋在树林子下面的树葬方式,以利环保;又如新近主张和提倡的,让大多数老百姓死得体面、葬得体面的“经济适用墓”等,认为可以试行之。
七、以上许多新观点,有关电视台或报刊尚未发表,仅有适合现行殡葬管理条例的内容作了部分报道。记者追问范会长自撰的《清明》诗如何详解时,他笑着说:“这四句话中所反思的观点和所回答的问题,涉及了殡葬业中的关键点,一言难尽,留给有心人去理会罢”。
(摘自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部分报刊 2008年4月)
阴宅也应建“经济适用墓”
黄 艳
目前将先人骨灰选择寄存,也是很多人无奈的选择。俗话说,落叶归根、入土为安嘛。按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绝大部分老百姓还是希望选择墓葬的方式。
政府在控制解决老百姓商品住房时,能推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在阴宅方面同样可以借鉴。
──长期从事殡葬政策研究的广东省社科联副主席、广东社会学学会会长范英
阳宅能推出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解决普通百姓的住房问题;阴宅同样应该推出经济适用型的,让绝大部分百姓都能“葬得起”。昨日,长期从事殡葬政策研究的广东省社科联副主席、广东社会学学会会长范英针对墓价过高的问题,向媒体表达他上述意见。
80%以上无奈寄存骨灰楼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每年火化遗体将近5万具,骨灰的处理方式有80%以上是骨灰楼寄存,少数骨灰安葬于公墓,而骨灰撒海和骨灰还林只占总数的0.6%和2%。
“但目前将先人骨灰选择寄存,也是很多人无奈的选择。俗话说,落叶归根、入土为安嘛。按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绝大部分老百姓还是希望选择墓葬的方式。”范英表示,然而,这种传统观念与现在的土地稀缺形成矛盾,供不应求,也是导致墓价过高的一个原因。
据数据显示,广州一个普通规格的墓地从1999年的2万元涨到现在的5万—6万元,高于商品房的涨幅。针对该现象,范英表示,政府在控制解决老百姓商品住房时,能推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在阴宅方面同样可以借鉴。“物价局在对墓园管理方面,应该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价格的指导,比如说,10个墓地,要保证8个墓地是中下阶层老百姓消费的水平。”
将骨灰植树“入土为安”
“广州的墓园3到5年内将基本饱和,假若每年5万具的骨灰都选择安葬,必然也会引起墓地资源稀缺。”面对这个问题的产生,范英胸有成竹地表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推广“森林墓园”的方式。
范英解释,“森林墓园”其实就是目前所提倡的“树葬”方式,就是将骨灰植树。“在郊区找一座大山,将骨灰植树。这种方式成本不高,经济适用。但既能顾及到市民‘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又不造成土地的浪费。”据了解,广州自20年前就开始推广这种安葬方式,20年间骨灰还林数量已超过1.5万,目前白云山思园已经饱和。范英感叹,“广州的思园太少了,‘森林墓园’应大力推广”。
而针对现在提倡的艺术墓园,他表示,这种方式对殡葬部门来说很赚钱,但对老百姓来说太贵承受不起,“艺术墓地太奢华,这就像搞别墅,住别墅的人总是少数”。
墓地贵与殡葬业垄断有关
此外,范英还认为墓地太贵与殡葬行业的垄断有很大关系。他说,现在殡葬管理人员和殡葬服务中心等单位没有完全分开,基本都是两者合一,“目前的情况就是殡葬行业的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种情况必然对墓地价格保护起到作用”。
“正常来说,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应该分离,但是殡葬管理人员和公墓企业经营者有时混在一块,甚至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那肯定是要巩固自己的垄断利益。”范英表示,殡葬行业不像石油等行业,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殡葬行业完全应该从国家垄断中解放出来。
(《信息时报》
2008年4月4日
)
广州年火化遗体5万具 墓园3年到5年内将饱和
专家:建议搞“经济适用墓地”
周 祚
本报昨天A3版报道了广州墓地贵过房价后,引起社会关注。昨天,长期从事殡葬政策研究的广东省社科联副主席、广东社会学学会会长范英就此问题向记者表示,阴宅完全可借鉴阳宅的方法,采取政府介入对价格进行调控的方式,推出一些“阴间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让百姓不用为身后事发愁。
现状:墓地即将饱和
广州人历来移风易俗、敢为天下先,专家认为广州可以在解决墓地价格高方面作一个突破和尝试。“广州的墓园3年到5年内将基本饱和,假若每年5万具的骨灰都选择安葬,必然会引起墓地资源稀缺”。面对这个问题的产生,范英胸有成竹地表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推广“森林墓园”的方式。
范英解释说,“森林墓园”其实就是目前所提倡的“树葬”方式,就是将骨灰植树。“在郊区找一座大山,将骨灰植树。这种方式成本不高,经济适用。但既能顾及到市民‘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又不造成土地的浪费”。据了解,广州自20年前就开始推广这种安葬方式,20年间骨灰还林数量已超过1.5万,目前白云山思园已经饱和。
目前广州市每年火化遗体将近5万具,骨灰的处理方式有80%以上是骨灰楼寄存,少数骨灰安葬于公墓,而骨灰撒海和骨灰还林只占总数的0.6%和2%。但目前将先人骨灰选择寄存,也是很多人无奈的选择。
建议:政府控制阴宅价格
针对现在提倡的艺术墓园,范英表示,这种方式对殡葬部门来说很赚钱,但对老百姓来说太贵承受不起。“艺术墓地太奢华,这就像搞别墅,住别墅的人总是少数”。
据数据显示,广州一个普通规格的墓地从1999年的2万元涨到现在的五六万元,高于商品房的涨幅。针对该现象,范英表示,政府在控制解决老百姓商品住房时,能推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在阴宅方面同样可以借鉴。“物价局应该在对墓园管理方面,应该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价格的指导,比如说,10个墓地,要保证8个墓地是中下阶层老百姓消费的水平。”
而面对墓地价格高昂的价格,广州市殡葬管理处处长梅向阳表示,商品房可以建几十层,而墓地不行,墓地其实浪费很大。国家也不提倡这种方式,墓园中真正建墓地很少,大部分的土地用来建道路、停车场、绿化,真正用到放骨灰的地方很少,所以价格很贵。
中国人传统想法是入土为安,广州市也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现在有骨灰植树,把骨灰放在白云树的树下,其实收费很便宜,只要288元。另外,广州市今年计划推出海祭服务。
(《广州日报》
2008年4月3日
)
有专家建议,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阴宅方面可以借鉴
官员:推广经济适用墓不可行
许 琛
活着能住“经济适用房”,死了是否可以住进“经济适用墓”呢?有专家针对广州墓地价格高的现状,提出了这一新思路,让绝大部分百姓都能“葬得起”。对此,广州殡葬管理部门今早明确对记者表示: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国家不提倡墓葬方式,推广经济适用墓现实并不可行。
阴宅可否搞“经济适用墓”?
据了解,目前广州每年火化遗体近5万具,骨灰处理方式有80%以上是骨灰楼寄存,少数骨灰安葬于公墓,而骨灰撒海和骨灰还林占总数的0.6%和2%。
对此,广东省社科联副主席、殡葬专家范英说:“目前将先人骨灰选择寄存,也是很多人无奈的选择。按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绝大部分老百姓还是希望选择墓葬的方式。”
范英分析说,“入土为安”这种传统观念与现在的土地稀缺形成矛盾,供不应求,是导致墓价过高的一个原因。他提出,政府在解决老百姓商品住房时,能推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在阴宅方面同样可以借鉴。
墓地供应始终赶不上需求
“只要是墓地必然占用土地,造成有限土地资源的浪费。推广经济适用墓现实并不可行。广州每年有数万的逝者需要安葬,如果都采用墓葬的形式,广州的墓地就会被马上占满。就算新公墓审批通过,也赶不及需求增长的速度,产生新的供需矛盾,价格可能又会上浮。”广州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梅向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品房可以建几十层,而墓地不行,墓地对土地的浪费其实很大。国家也不提倡这种方式,墓园中真正建墓地很少,大部分的土地用来建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配套设施,真正用到放骨灰的地方很少,这也是墓地价格贵的一个原因。
入土为安,墓葬是否是唯一选择呢?“树葬、草坪葬、鲜花葬……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渐渐认可和选择绿色殡葬、环保殡葬。”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传统想法是入土为安,广州市也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现在有骨灰植树,把骨灰放在白云山树下。20年来,广州骨灰还林的骨灰就有1.5万多具,收费也便宜,只要288元。”
提起“经济适用墓”,市民
吴
小姐就不太高兴,她说:“如果连阴宅也要推出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的话,感觉所有的穷人都一直被打上了等级的烙印,就连死了也要分出个三六九等来。倒不如在社会上提倡新的殡葬观念,让所有的市民都接受树葬等绿色殡葬方式。”
链接:南京推行“小墓”
“小墓”面积有
0.7平方米
和
1.2平方米
两种选择。这些小墓节省了土地资源,价钱相对便宜。使用年限大概只有20年,以提高循环使用率。
广州四年后无墓可葬?
专家建议推广“森林墓园”方式
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墓穴价格高企,少数艺术墓式价格可高达20万元。记者昨日进一步了解发现,墓地高价的背后是:广州四年后墓地将趋饱和,每年数万逝者将面临无墓可葬的境地,墓地价格或会上涨。对此,殡葬专家建议,广州可推广“森林墓园”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
墓地与商品房价格不可比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有九个墓园,其中国有的两个,合资、合作方式经营的有7个,占地面积总计3930亩;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公益性骨灰楼36间和骨灰安放处11处,基本能够满足市区未来20年的骨灰存放需求。
市殡葬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广州市近年内不会再有新的墓园出现,根据本地市场的供求关系,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广州墓园价格情况总体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在广州市区及周边的九个墓园中,华侨公墓承担了最重的安葬逝者的任务。“每年华侨公墓的年收入几乎等于其他七个公墓的总和。”华侨公墓的负责人介绍,广州每年逝者达3.4万人,其中2000多人会选择在华侨公墓安葬骨灰,需求的墓穴在2000穴左右:“以一亩地开150个穴位计算,加上绿化、配套等等,一年需新增用地20亩。华侨公墓现存未使用土地仅50亩不到,以这样的速度计算,不用三年,华侨公墓就将无地可葬。”
殡葬管理处也表示,四年后广州墓地将趋于饱和。正因如此,“广州的墓地价格几乎每年都在上涨,整体价格可能会进一步提升”。
至于很多人认为当前墓地价格比商品房还贵,殡葬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分辩说,两者没有可比性。“墓穴占地是直接占地,而商品房则是在相同面积的土地上盖起高楼重复叠加,价格高也是正常的”。
另据悉,新塘华侨公墓园林扩建计划今年将第四次上报广州市规划局审批。
建议将骨灰植树“入土为安”
四年后,广州每年数万量的逝者将面临无墓可葬的境地。对此,广东省社科联副主席、殡葬专家范英建议,可以采取推广“森林墓园”的方式。
范英说,“森林墓园”其实把目前“树葬”方式的规模化。他举例说,在郊区找一座大山,将骨灰植树。这种方式成本不高,经济适用,又能顾及到市民“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
据了解,广州自20年前就开始推广这种安葬方式,20年间骨灰还林数量已超过1.5万,但目前白云山思园已经饱和。范英表示,像思园这样的树葬场地太少了,这一做法应大力推广。
(《羊城晚报》
2008年4月3日
)
政企不分长期垄断经营,借“特殊消费”心理漫天要价
谨防殡葬业成为民生保障的缺口
新华社
清明节前夕,殡葬业暴利再成民众议论热点。这也难怪,售价高昂的骨灰盒等殡葬用品、收费项目繁多的殡仪馆、单位面积售价远远超过房价的墓地等现象,已经使殡葬业逐渐成为民生保障的一大缺口,祭祖的人们心里哪儿还能“清明”起来?
殡葬用品暴利:利润100%以上
一家殡葬用品生产厂的负责人透露,寿衣、骨灰盒及包装盒(棺材)等物品的利润都在100%以上。上海市一位居民给记者看他在本市一个殡仪馆办理丧事的消费清单,上面的收费近30项,总计4700多元,其中的灵车扎球、治丧彩牌等都属于重复使用,折旧成本很低,说“一本万利”并不为过。
丧事从简,是政府一贯倡导的社会风尚,也符合建设资源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大方向。但是,近年来日趋严重的殡葬业暴利行为,让民众想从简办丧事也难。
政企不分利益纠葛:绝对垄断造就绝对卖方市场
更大的问题是,殡葬业暴利是在政企不分的土壤中孕育和发展的。审计部门去年对殡葬业进行的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殡葬业行政管理和事业经营合二为一的现象较为普遍。民政部门的“有形之手”直接参与殡葬业经营,向殡仪馆、殡葬用品企业等乱摊派、下指标,甚至直接提取经费纳入部门“小金库”。这种情况下,殡葬业收费的监督怎能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考虑问题?
政企不分的利益纠葛,使殡葬业长期处于垄断经营状态,数百万、上千万人口的大城市,仅有几家殡仪馆,绝对的垄断造就了绝对的卖方市场。传统的厚葬习俗,又强化了卖方的强势地位,经营者借“特殊消费”心理漫天要价、说一不二,诱导消费者“花钱买心安”“有苦说不出”。
生老病死都是民生大事,政府不仅要着力解决好生育、养老、医疗等“生者”的问题,也要尽快规范殡葬业的发展,解决好“死者”的问题。解决殡葬业暴利问题,既是完善民生保障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风气清明的需要。
链接
死者“房价”贵过生者房价
探访调查荆州天价墓地
钟 欣
湖北荆州市八岭山公墓位于八岭山镇新场,是荆州市最大的公墓。因靠近辽王墓,风水好,面积在几平方米至
30平方米
不等的“超标墓地”在该公墓有成千上万座。清明前夕,当地群众纷纷反映豪华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房价。据悉,荆州市委书记已要求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此事。日前,记者实地探访调查天价墓地真相。
3月27日
,荆州市市民张洁想将父亲的坟墓迁往八岭山公墓。导墓人
田
小姐对张洁介绍说,根据面积和款式不同,墓地的价格分别有3880元、12980元、39880元不等,最便宜的一款特惠型墓地也要2880元。对于做小本生意的张洁来说,去世亲人的“房价”几近“天价”。“不是亲人去世,不会明白丧葬之‘痛’”,他算了一笔账,“荆州市繁华地段的房价每平方米约为1900元,这里的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据此推算,该公墓墓地每平方米的价格已超过当地房价的十余倍。”
动辄数万元乃至数十万元的豪华墓地?到底是哪些人在买?记者调查发现,前去选购豪华墓地的人大概分三种情况:一是当地部分干部或者其家属所购墓穴;二是做生意赚了大钱的老板选购豪华墓地;三是工薪阶层省吃俭用或者四处借钱前去买个豪华墓地,让先人入土为安。
“大家都去挣面子买豪华墓地,导致相对便宜的骨灰墙和灵皇塔的寿位滞销。”荆州市从事寿位销售工作的
张
女士告诉记者。据她介绍,八岭山公墓建造的骨灰墙可容纳上千个骨灰盒,价格最低的仅需680元,价格最高的仅需1180元。“但截至目前只卖出去了3个寿位!”公墓内的7层灵皇塔里面有5000多个寿位用于存放骨灰盒,“但目前只卖出了500个寿位。”
对此,市民欧阳华的观点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将亲属的骨灰放在简陋的骨灰墙里,显得寒碜不说,而且与周围豪华的墓穴相比,有愧对亲人的感觉。所以还是咬咬牙买个稍好一点的墓地吧”。
(《南方日报》
2008年4月4日
)
殡仪馆已成腐败高危区
陈东升
近年来,浙江省殡葬系统的腐败案件频频曝光,这个昔日不为人注意的“清水衙门”,已变成行业不正之风盛刮、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的“腐败热点”。
殡仪馆主任发“死人财”纷纷落马
来自浙江省检察院的调查表明,一年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省殡葬行业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件16人,其中单位“一把手”10人,涉及相当一部分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发案率之高、犯罪面之广,大大超乎人们对该行业的想象。
原杭州市萧山区殡仪馆主任屠某,因为骨灰盒销售,几年来先后收受8个个体户老板的贿赂,共收受贿赂8万多元。屠某在修建殡仪馆新馆过程中,还接受了3个包工头所送3.8万元。在焚尸炉改造过程中,他又从耐火砖供应商手中收受2万元贿赂。
据了解,类似屠某这种发“死人财”的行径,在民政系统的串案中十分普遍。此案涉及十余人,上至民政局长、下至一般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数额高达上百万元。这批贪官在“死人”身上大动脑筋,大到陵墓工程发包、墓料购进,小到砌焚尸炉的耐火砖和骨灰盒的采购,无不雁过拔毛,或开高进价,集体贪污私分,或收取贿赂和回扣,中饱私囊。
不少被查处的殡仪馆主任案发后对检察官坦言:“死人钱好赚,不腐败也难!”
垄断经营是腐败的主要诱因
相当数量的地方民政部门将殡葬“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志邦说,殡葬业作为国家事业单位,有其垄断性。由于法规性限制,地方殡仪馆都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这一垄断体制,催生出了一批像“电霸”、“水霸”那样的“殡霸”。
清明节前夕,浙江省乐清市人大代表万毅到该市殡仪馆明察暗访,发现了垄断经营的几多怪事:首先是买不买纸棺“待遇”不一样。乐清当地习俗,火化时要盖三条寿被。工作人员说,“纸棺680元/具,买不买自愿。如果不买纸棺,只能盖一条寿被。买了纸棺,只要塞得下,无论盖几条都可以。”
在业务大厅,丧
家邱
先生询问骨灰盒可否自备,工作人员反唇相讥:“外面有骨灰盒卖吗?不买骨灰盒,其他手续办不了!”无奈,
邱
先生只得花555元购买了一个比较便宜的骨灰盒。而最贵一款“大富贵”骨灰盒,标价10080元。
万毅经过调查发现,骨灰盒的成本和售价比大体为1:5,一些高档骨灰盒的利润甚至达到1000%。在乐清殡仪馆办丧事,鲜花不能从外面买,乐队不能从外面请。殡仪馆独霸买卖后,价格远远高于外面。
垄断经营下,成本十余元的花圈,卖上百元。几十元购进的骨灰盒,到了殡仪馆,就卖几百元甚至几千元。当殡仪馆兼采购和销售于一身时,腐败就产生了。生产商想推销产品,必须跟负责采购的殡仪馆负责人搞好关系,回扣和红包便是处理关系的最好手段。
以法制预防殡葬行业腐败
温州市委
党校
教授陈中权认为,殡葬行业的审批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为殡葬行业的腐败蔓延提供了空间。
今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递交提案,建议尽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出台殡葬法,以此规范殡葬业,荡涤暴利。“只有引入竞争机制,才能打破垄断经营。”王志邦说,法制是预防和遏制殡葬行业腐败的治本之策。要抑制殡葬行业腐败犯罪高发势头,最根本的办法应该是通过立法途径,深化殡葬制度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引进民营资本,逐步形成“民”字号与“国”字号殡葬服务同台公平竞争的局面。
陈中权认为,殡葬行业由于长期跟死人打交道,很少有人给予关注。反腐倡廉工作没有空白和禁区,越是小、远、偏的单位,越要加强教育监督,为死人“善后”的殡仪馆也概莫能外。建议纪检监察今后也要加强监督管理,让反腐阳光照到这个不为人所注意的边缘行业。
(《法制日报》
2008年4月4日
)
殡葬暴利是一个恶毒诅咒
赵志疆
数据显示,我国殡葬业每年有164亿元的巨大市场。如果再算上骨灰存放、购买墓地等费用,殡葬业的销售总额,将超过2000亿元。有报道称,大多数骨灰盒的成本只有几十元,但有的利润率竟高达2000%;诸如运尸费、抬尸费、火化费、取灰费、火袋费等名目繁多殡葬业的“特用名词”,让整个殡葬业赚得盆满钵满。(
4月3日
《中国青年报》)
“死无葬身之地”堪称“史上最恶毒的诅咒”,然而殡葬暴利却使很多低收入群体时时处于这样的诅咒之下。垄断暴利之下,低收入民众难以承受殡葬费用的畸高,“死不起”既是悲情的叹息,更是愤懑的诘问。随着殡葬改革的持续深入,禁止土葬、提倡火葬已成为一种硬性规定,而“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殡葬行业却没有给老百姓留下任何选择的余地,乃至于移风易俗利国利民的改革政策竟然成为了垄断者牟取暴利的“尚方宝剑”。
针对殡葬费用的日渐攀升,屡有业内人士指责民众“好面子、爱攀比”,事实果真如此吗?放眼望去,真正青睐奢华墓地的依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人只是希望为逝者觅得一块安身之地;与豪华葬礼相比,寻常葬礼依然占据着绝对的多数。不难想象,在殡葬业超过2000亿元的销售总额中,肯定是普通消费者在“扛大旗”。但是,看看那些畸高的收费项目,普通消费者的消费如何“普通”得起来?更何况,在殡仪馆厚此薄彼的服务安排之下,有谁不想竭尽所能为逝者提供更好的环境呢?还有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问题是,按照现有规定,所有公墓以20年为一个周期。也就是说,无论现在花费了多少钱,20年后将会是再一次轮回。暴利固然可怕,更可怕的是暴利无从避免而且层层叠加。
殡葬暴利的根源很简单,行业垄断;铲除暴利的方法也很简单,打破垄断。但就是这看起来很简单的事,却迟迟得不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从2002年开始,一直在进行《殡葬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旨在调控殡葬暴利。这么多年过去了,实际效果有目共睹。遍览各地,哪一家殡仪馆不是民政部门的下级直属单位,多少民政部门已经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了“经营独占权”?由此可见,寄希望于垄断者自我阉割是一件多么遥不可及的梦想。今年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尽快出台殡葬法来真正规范殡葬业,荡涤暴利。建议的内容当然很好,但要想真正发挥威力,首先就必须跳出“部门立法”的窠臼,真正交由独立的第三方去完成。
(《羊城晚报》
2008年4月4日
)
垄断与腐败是“孪生兄弟”
王旭东
据CCTV
4月5日
报道,因接受骨灰盒销售商的贿赂,浙江省苍南县殡仪馆主任蔡德顺、副主任黄崇焕、高泉可相继落马,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其中两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这不是个例。成都市一殡葬管理所所长利用职务之便,将本所业务介绍给竞争对手,从中收取宣传费和赞助费40多万元。去年初,这名殡葬管理所所长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来自浙江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的调查表明,一年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省殡葬行业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件16人,其中单位“一把手”10人,涉及相当一部分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发案率之高、犯罪面之广,大大超乎人们的想象。
殡葬行业的腐败缘于其垄断地位。“殡葬行业成为腐败重灾区,垄断经营是罪魁祸首。”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志邦说。殡葬业作为国家事业单位,有其垄断性质,由于法规性限制,地方殡仪馆都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这一垄断体制催生了一批“殡霸”。垄断行业没有所谓的“清水衙门”,习惯意义上的殡葬行业由于垄断经营导致“清水”变“浑”,直至发展成“死人钱好赚,不腐败也难”的结局。
事实上,垄断与腐败本来就是“孪生兄弟”,垄断经营是滋生腐败的罪魁祸首。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一语中的:高垄断行业成为贪污贿赂犯罪高发区。
资料显示,电力、通讯、公用事业、交通、教育、金融等部门和行业,由于掌握着管理处罚、资金信贷、审批调配、工程发包、质量监督等权力,成为滋生腐败犯罪的高发区。2005年,反贪污贿赂总局确定的六个重点领域和行业中,侦破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4。
垄断与腐败问题已影响到社会公平,尤其是影响到社会分配制度的公平性。吴敬琏曾指出,贫富分化背后的因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惩治腐败以实现机会平等是跟效率提高正相关的,垄断部门收入非常高也不是因为人的能力问题造成不平等。”因此,要缩小收入差距,最重要的就是把腐败治住,使垄断行业实现市场化。
垄断是最应该进行“殡葬”的。据悉,《反垄断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尽管此法有“经济宪法”之称,但仍未触及行政性垄断。
有关专家也指出其弊端,传统公用事业中的许多产业,如电信、电力、民航、铁路、邮政,在引入竞争后依然以自然垄断为理由,以政府原有法律、政策为护身符,继续肆无忌惮地限制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利益。它们也属于行政性垄断的一种。如果我们的反垄断法不将反行政性垄断很好地解决,那么这部法律将大打折扣。也许,我们可以这样来认为,《反垄断法》的施行只是一个起点,反垄断依然任重道远。
(《广州日报》
2008年4月6日
)
我省殡葬研究工作者到佛山实地调研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