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要素 |
评价项目及指标 |
标准分 |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及布局 |
以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中对业务及房的要求评价 |
15 |
1、面积 |
标准:原则上不小于2000平主米,有资料证明(出具房屋证明或房屋租凭意向书)取所实有的投标的平均值,高于平均值最多的得最高分,低于平均值最少的得最低分。 |
10 |
2、布局 |
布局是否合理,合理得5分,较合理扣2.5分,不合理不得分(主观评分、由专家评定)。 |
5 |
二、科室设置 |
出具业务用房布局平面图(标明面积、楼层) |
25 |
1、全科诊室 |
设置合理的全科诊室4分,不合理扣2分,全科诊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辖区域无重叠,其服务区域必须覆盖本街道人口的100%,覆盖率低于100%按比例扣2分。
全科诊室配备齐全,不齐全扣0.5分。 |
6 |
2、计免、健教室 |
设置计划免疫室、使用面积≥60-80平方米,配备必备健康教育用房,面积≥80-100平方米,配备必备计划免疫工作设备和开展健康教育的器材。缺一个科室扣1分,面积不足按比例扣分。 |
4 |
3、妇、儿保室 |
设置妇保室、儿保室,面积各≥2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缺一个科室扣1分,一个科室不合格扣0 .5分。 |
3 |
4、日间观察病房(老年病房) |
设置日间观察床或老年护理床、临终关怀床。未按要求配置不得分,不适当扣3分。 |
4 |
5、康复科室 |
设置相关的康复科室面积≥80-120平方米,面积不足按比例扣分,设备配置不齐全,布局不合理各扣1分。 |
4 |
6、其他科室 |
辅助科室(参照一级甲等医院设备标准)具备较为完备的科室得满分,每少一个科室扣20%分值。 |
4 |
三、医疗设备 |
基本设备:参照一级甲等医院设置标准,其中基本设备7分,信息设备的数量与适用的程度得3分。 |
10 |
四、人员 |
出具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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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备 |
全科医师的比例按服务人口的2000:1配备,医、护、防保,其他卫技人员的比例为4:2:3:1,并配备1名以上的妇幼女医师和中医师;人员配备不足或结构不合理各按10%比例扣分。 |
10 |
2、结构 |
参照一级甲等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数量评价 |
6 |
3、培训 |
无全科培训不得分,没有计划及落实方案扣50%分值。 |
2 |
五、中心发展规划 |
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方案
有社区卫生服务操作体系、社区卫生服务营销体系、社区卫生服务营销策略、绩效管理、成本效益分析、社区诊断、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全科医学知识培训计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设置结构、纳入社区建设总体方案等十项具体规划。每项1分。缺一项扣1分。 |
10 |
六、规章制度 |
以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为依据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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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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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往违法行为 |
以前两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标单位违法行为查处记录为依据进行评价。无违法行为记录的得满分;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不得分;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取消投票资格 |
4 |
2、对社会公益
活动的支持 |
以投标单位支持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 |
4 |
3、医疗事故 |
以前两年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设标单位医疗事故查处记录为依据进行评价。基本无医疗事故得满分,有医疗事故行零分。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