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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月 明

    陈月明,女,师范毕业后,从教5年,1958年调任海珠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区委工作,。1984至2001年先后任职海珠区委付书记、海

珠区政协主席。现任广东社会学学会潜能开发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社会学学会健康研究专业委员会顾问、南方发展研究院心理健康研

究所所长、广州荼文化促进会副会长、海珠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被聘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科技交流研究中心》研

究员,曾任广东南大专修学院兼职心理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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